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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部停车法规 个人车位可有偿错时共享

  停车管理员可协助告知违停

  条例中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的停车监督、管理人员,以及受委托专业化停车企业人员应当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护道路停车秩序,劝阻、告知道路停车违法行为。”这意味着今后上述人员将可告知违停行为。

  据了解,目前,交通协管员已经可以协助执法人员张贴违停告知单,可协管员队伍有限。因此,更多的停车监督管理员、停产企业人员能加入其中,可作为执法力量不足的补充措施。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人员并不是执法主体,其协助告知违法行为并非赋予其执法权。

  私装地锁最高罚1000元

  为压缩执法机关过宽的自由裁量权,表决通过的条例对部分条款调整了罚款数额。其中,针对私装地桩、地锁或擅自设置固定或者可移动障碍物等行为,条例规定除了恢复原状,还将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而此前条例草案设定的私装地锁罚款上限为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