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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遭就业歧视 如何消除就业歧视?

  “我学的是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一开始只找专业对口的生物科技公司的工作。但后来没收到回应,自己也就降低了要求,不对口的公司也会投递简历。”在众多的意向岗位中,柳艺秋通过了两家企业的筛选简历环节,其中一家,她还进到第三轮面试。她花了大量时间准备那次面试,依然没有被录用。反复修改简历的纠结,每次面试前的紧张,一年多找工作的经历让柳艺秋感到有些疲惫。

  “感觉所有面试官对男生的态度更好一些,当时和我一起面试的那组,3个男生全都被录用了,其中有一个是我同学。说真的,他各方面都很难说比我好。得知这样的结果,我特别崩溃。”比起可以摆上台面的“能力不足”这个理由,因为性别原因而被淘汰,柳艺秋难以接受。

  我国“劳动法”第十三条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中国高校传媒联盟的调查结果中显示,33。06%的受访者表示自己遇到过用人单位有性别歧视现象,而这种现象绝大多数发生在女性毕业生身上。

  李晓梦在广东一所高校就读硕士研究生,她将在今年7月毕业。可是现在,她还没有找到工作。

  “我在广州的一家媒体实习了很久,写过一些重要的报道,前辈们对我印象很好,说我一毕业就可以入职。我以为自己可以顺利进入这家媒体,可临近毕业,这家媒体却没有与我签约的意向。”后来,李晓梦从在那里工作的师兄处打听到,考虑未来可能有夜班,他们就招入了一名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