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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楼市推新政 对你的生活有何影响?

  (二)按照规划要求加快推进成品住宅建设。依据《成都市成品住宅年度建设规划(2017-2022)》(详见附件),将成品住宅年度建设规划指标落实到新出让土地的建设条件中,并加强过程监管和验收把关,确保成品住宅建设要求得到落实。未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建设条件要求实施成品住宅建设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以竣工验收备案。

  (三)结合建筑工业化大力推进装配式装修。在成品住宅装修工程中,积极推广标准化、集成化、模块化装修方式。鼓励整体卫浴和厨房等部品模块化运用,以及集成吊顶、设备管线等内装工业化生产方式的应用,全市住宅装修装配化率逐年提高,在住宅装修中逐步取代湿作业,减少建筑垃圾排放和粉尘、噪音污染,提升环境和住宅装修质量。

  (四)建立成品住宅土建和装修工程设计、报建、施工、监理、质监、安监、验收一体化的建设管理机制

  1。成品住宅土建工程与装修工程同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同步审查及备案。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将全装修设计纳入审查范围,审查合格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成品住宅建设工程推行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土建工程与装修工程纳入统一的施工许可和招投标监管环节,装修专业工程分包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分包合同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3。成品住宅装修工程和土建工程纳入统一的工程监理和工程质量监督,在主体工程和装修工程并行施工的同时,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加大对安装工程预留预埋及装修工程的隐蔽工程的监督巡查力度;成品住宅装修实施施工样板先行,样板合格后才能全面施工,样板间(层、段)经各方质量责任主体验收评定合格后,再推行后续装修工程施工;成品住宅实行分户验收,未实行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住宅工程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四、运行机制(一)推行成品住宅绿色环保装修。成品住宅装修工程应采用绿色环保、具有质量证明文件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材料、部品和设备。房屋装修工程完成后,开发企业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室内环境检测,室内空气中的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氡等污染物浓度应符合国家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