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凑钱搭伙做饭被罚 "搭伙做饭"无需办证

  不料到了去年11月,建邺区的市场监管局上门进行检查,要求柳先生等人不得在出租房内做饭,并在去年12月21日开出了一份《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书》显示,柳先生等人搭伙做饭属于"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的行为",并认定其违法收入为14160元,加上十倍的罚款,总共要处罚15万5千多元。为此,柳先生大呼冤枉。他告诉记者,虽然《告知书》是发给公司的,但公司表示这是员工的个人行为,这笔罚款要由员工自己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