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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更名起诉政府 政府回应:不违规

  郑州市政府更提出,“祭城路”规划建设中与中牟县“平安大道”相连,两边多为一些单位,而朱广义等人现住在祭城社区,更名未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新乡中院认为,郑州市政府对“祭城路”更名是在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责过程中实施的公共管理活动,依据上述法规,更名考量的是公共利益,而不以追求特定权利义务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为目的,该行政行为并未对朱广义等人设定新的权力和义务,对其诉求的权益明显不产生法律上的实际影响,其诉讼请求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