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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拥挤引纠纷 逞一时之强毁了两个家

  地铁拥挤引发纠纷

  46岁的王某和同龄的陈某每天都乘坐地铁上下班。2015年7月9日8点多,二人在乘坐地铁2号线时,因车厢内拥挤发生争执。当地铁列车行至北京站停车后,王某将陈某拽下车厢。在北京站站台南侧西数第七至第八根石柱间,王某用手对陈某头面部进行殴打,后把对方抵在石柱上,继而将其摔倒在地,造成陈某头部着地受伤。

  案发后,王某拨打120急救电话、将陈某送至医院抢救并拨打报警电话。当天,王某被抓获。同月11日,陈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陈某符合摔伤头部,导致颅脑损伤死亡。后王某因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案件审理中,王某一次性赔偿了陈某家属35万元。

  一审从轻判处9年

  据王某说,当天早上7点50分左右,他从宣武门坐地铁2号线,准备到建国门换乘1号线到国贸上班。因车厢内比较挤,他在列车即将到达北京站时提前往外换。当他挤过一个中年男子时候,对方打了他一拳。

  “我急了,车门开启后,就拽着那名男子的脖领子往车厢外拉,把他拉到站台上。”王某说,在拉的过程中,对方用手打他,他也打了对方左脸一拳,两人相互撕扯起来。

  之后,王某揪着陈某的脖领子把其顶在站台的大柱子上,双手抓着对方脖领子往自己身体的右侧一甩,陈某就直接仰面摔倒在地上了。王某见陈某倒地后不动,就走过去询问,并将对方扶起靠着柱子坐着。感觉不对劲的王某用手机拨打了120并找站台服务人员帮忙,将陈某扶到地铁站员工休息室。急救医生赶到后,将陈某抬到救护车上。

  一审法院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因王某系自首,犯罪后积极抢救并赔偿,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调解协议,一审从轻判处其9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