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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法实施两周年 家暴不再是家务事

  今天(3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自2016年3月1日实施以来的两周年。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两年间,广州法院共受理人身保护令案件88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52份,为因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受害者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护。近日,广州市白云区法院还对成功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人进行了回访。

  案例一:

  多次在家及公众场合殴打配偶 法院发出保护令禁止骚扰跟踪

  申请人胡某与被申请人王某系夫妻,两人婚后多争执,且王某多次在家、公众场合对胡某实施殴打、辱骂、威胁,二人分居后也多次前往胡某工作单位骚扰、拦截,意图强行拖扯胡某回住处。王某的行为致胡某多次多处受伤,心力交瘁。胡某为防止再次遭受伤害,向广州市白云区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并提交了病历、照片、微信聊天记录及报警回执等材料。

  白云区法院受理胡某申请后,调取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证人证言等证据,结合现场照片等相关证据,认定被申请人王某对申请人实施了殴打等家庭暴力行为,于2017年7月作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依法裁定禁止被申请人王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王某骚扰、跟踪、接触胡某。

  回访情况:裁定作出至今,王某未对胡某实施家庭暴力,也无发生骚扰、跟踪、接触胡某的行为。胡某表示人身保护令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达到保护效果,对法院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