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西陆频道 > 正文

高中生遭群殴致残 校方:希望内部解决

  律师:这是典型的校园暴力事件

  打人事件发生后,有两位家长来探望过罗田凯并表示了歉意。其中一位陈先生告诉记者,已经对孩子进行教育,他们会全力配合警方调查。但是其他几位家长均没有露面。

  宝安松岗中学高一年级负责人吴老师称,绝没有劝家长私了一事," 现在我们希望孩子能够尽快恢复,其他情况以派出所为准。"

  广东硕法律师事务所律师郑伟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校园暴力事件。行为人是在校高中二年级的学生,一般而言已经年满 16 周岁,满足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要件。

  郑律师表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的故意伤害行为给受害人造成轻微伤的,可能承担行政责任(行政拘留);但行为人的故意伤害行为给受害人造成轻伤以上的,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