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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师范类专业认证制度 从源头上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

  二是进行专项调研。2016年,委托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启动师范类专业认证课题研究,广泛调研我国师范类专业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细化分析不同地域、不同类型师范院校人才培养方案,并进行中外比较,形成国内国际教师教育质量保障情况研究报告。

  三是集中研制文件。2016年以来,成立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评估机构和师范院校专家组成的起草小组,在初步调研成果和专家座谈的基础上,分批研制文件。先后召开多次会议,历时超过半年,广泛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等相关方面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办法》正式印发实施。

  该负责人介绍,《办法》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质量持续改进”的认证理念。二是坚持“分级分类、特色发展、追求卓越”的认证定位。三是坚持“统一体系、学校申请、省部协同”的认证办法。

  《办法》包括认证办法和认证标准两个部分。认证办法由指导思想、认证理念、认证原则、认证体系、认证标准、认证对象及条件、认证组织实施、认证程序、认证结果使用、认证工作保障、争议处理和认证纪律与监督12项构成。

  认证标准分为三级,覆盖中学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三类专业。第一级定位于师范类专业办学基本要求监测,包括15个专业办学核心数据监测指标,旨在促进各地各校加强师范类专业基本建设。第二级定位于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合格标准认证,以定性指标为主,旨在引导各地各校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保证专业教学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第三级定位于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卓越标准认证,旨在以评促强、追求卓越,打造一流质量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