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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可在京补身份证 首次申领不受理

微博截图

  北京警方从9月20日起,启动河南、山东、黑龙江等16省区市户籍群众在京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证件登载少数民族文字的暂不能办理异地受理。

  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负责人说,此次启动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包括河南、山东、黑龙江、安徽、山西、四川、辽宁、吉林、甘肃、湖南、浙江、重庆、贵州、云南、宁夏、青海等16个省区市。加上此前已启动的天津、河北、福建、广东、上海、江苏、江西、海南、陕西、湖北,目前可在京办理身份证异地受理的省市自治区已达2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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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西藏、新疆、内蒙古4个自治区,吉林、四川、黑龙江、辽宁、青海的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因公安部正在进行信息系统升级改造,这些身份证登载少数民族文字的地区,暂缓办理异地受理。

  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须申请人本人到受理窗口现场办理,提供北京市核发的本人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换领证件的还需提供原居民身份证。

  申请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将在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