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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实施住房限购 加快培育住房租赁市场

  通知要求,加快制定住房发展规划。结合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住房供需状况,人口变化情况,科学编制昆明市住房发展规划,明确住房发展重点和工作任务。积极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力度,确保住宅用地供应平稳有序。

  统筹安排昆明市近3年的住房建设所需用地,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适时调整各县(区)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对经省级认定的重点产业项目和分期建设的已开工城中村改造项目,对未动工建设的地块,由县(区)政府进行研究,根据项目人口规模及周边教育卫生配套情况,在不突破项目总用地、总建筑规模、容积率,满足公建配套、交通承载力的前提下,可由房地产企业于2018年12月31日前申请调整商住比例。切实提高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在新建商品住房供应中的比例。

  加强资金管控,降低企业杠杆率,强化土地抵押管理。对已核发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同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6个月内未解除土地抵押的,不再核发新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加快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扩大保障性住房覆盖面

  培育发展租赁市场,积极完善“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多渠道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进一步扩大保障性住房覆盖面,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和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昆就业创业人员、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