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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孩登记网上办理 申请具体程序公布

  根据《条例》修正案,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包括初婚、再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7天。

  根 据此次《条例》修正案,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外,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其配 偶享受陪产假15天。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除法定婚假外增加的假期7天”,一般应当与婚假合并连续使用,使用规定同婚假。而“生育奖励假30天”一般应当与产假合并连续使用。“配偶陪产假15天”也应当在产妇生产前后连续使用。

  增加的婚假享受婚假同等待遇,生育奖励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符合本市生育保险规定的,从生育保险基金支出。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