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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被要求摊水电费 每月2000元

  律师说法

  公司收取公摊费属克扣工资,是违法的

  “上述公司收取的公摊费属于克扣工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甚至可以认为所谓的公摊费,就是公司随便找了个名目来克扣员工工资。因此,员工有权利要求公司补齐。根据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涉事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发工资。”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冬平表示。

  “公司对于管理员工的制度政策,可以在规章制度中进行约定,前提必须要符合相应的原则,包括经过民主讨论程序通过、公示、组织员工学习或签字等,而且必须是合理合法的规章制度。而上述情况中,要求员工承担公司的营运开支,我认为这不符合情理,也没有相应的法律支撑,是违法的。公司主要承担的是责任,提供用工场地,支付租金、水电气等开销,与员工签合同、办理社保等;而劳动者主要提供的是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让员工承担公司的对外开支,既不符合法律,也不符合基本的公序良俗原则。”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