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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稻之争 再次引发关注

  虽然一“村”两姓,但在2005年之前,两家稻香村的市场并无太多交叉,苏稻主要在南方市场,而北稻则深耕北京,两家相安无事。

  “我们最初对名称起源和品牌没有那么狭隘,我们的初衷是把这个牌子做出来!” 苏稻集团总裁办公室主任刘志勇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两家公司还曾有过一段合作的岁月。为了能在“糕点”类别上使用“稻香村”标识,北稻还从苏稻获得过授权——苏稻分别于2003年及2008年两次授权北稻使用第352997号商标。

  经过努力,两个“稻香村”确实都“做出来”了。北稻和苏稻分别于1993年和2006年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2013年,苏稻的“稻香村”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14年,北稻也获得了这项认定。

  利益之争

  苏稻方面认为,双方产生纠纷的根源是其近年来发展迅速,与北稻形成了一定竞争。迫于市场压力,北稻借用看似合法的知识产权诉讼手段,阻挠苏稻发展。北稻则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苏稻在2006年左右进入北京市场,几乎未做品牌宣传,申请注册的商标也与北稻越来越接近。尤其是自2013年判决生效两年后,苏稻未停止使用扇形“稻香村”商标,且又使用了与北稻商标更近似的无边框“稻香村”字体商标。

  本次诉讼的焦点在“糕点”上。

  据苏稻方面介绍,该公司所持有的两个注册商标分别于1983年和1989年获准注册,图案相同,区别在于核准使用范围上。一个注册在饼干上,一个注册在果子面包、糕点上,都属于中国商标第3006群组。而北稻则属于第1011610号商标,1997年获准注册,注册在馅饼、烘馅饼(意大利式)、饺子、年糕等商品上,分属中国商标第3007群组,核定使用范围不包括“糕点”商品。

  苏稻方面认为,北稻在糕点类商品包装上使用“稻香村”标识,以及在上述包装所标注的企业名称中突出使用“稻香村”文字,侵犯了自身的商标专用权。但北稻公司则强调,苏稻持有的第352997号商标是1989年注册的,但北稻公司在糕点类商品上使用“稻香村”字样在苏稻之前。“北稻公司是老字号北京稻香村的传承者,其使用‘稻香村’的商标标识是对老字号的使用,使用‘稻香村’有合法的使用来源。”

  在中国品牌研究院食品行业研究员朱丹蓬看来,两家稻香村都有历史传承的相关法律文件,也有一定的论据去支撑自身的说法,但由于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商标问题有不同的鉴定也属于正常现象。

  中华商标协会老字号分会秘书长丁惠敏认为,两家稻香村近年来冲突不断,背后是利益之争。随着“振兴中华老字号”被不断提及,两家稻香村在产品创新上不仅注重了传统文化的传承,也在不断提升品质,产品受到欢迎。正因为两家稻香村经营状况均良好,才有了诉讼的底气和资本。

  公开资料显示,苏稻在全国有9个生产中心,全国近600家专营专卖店,销售范围覆盖全国。该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刘志勇称,苏稻进行了国际商标注册保护,成立了海外业务部,目前产品已出口到30多个国家和地区,并且于2016年在加拿大温哥华设立了稻香村专卖店。

  苏稻相关负责人还对记者说,公司从2009年就开始积极开拓线上销售渠道。根据天猫旗舰店各品牌月饼销售额排行榜显示,2017年苏州稻香村月饼销售额约1。5亿元,位列第一,北京稻香村月饼销售额为3500万元,位列第九。到了2018年,苏稻销售额上涨至1。9亿元,依旧位列第一,北稻月饼销售额为5700万元,仅为苏稻销量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