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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坠亡家属告酒友 获赔8万

聚会坠楼酒友判赔

  聚会坠楼酒友判赔。5个同事、朋友相聚喝酒,酒后3人回家,另外两个处于醉酒状态的人住进了宾馆,凌晨时分,一人从宾馆坠楼,受伤严重。为此,伤者起诉4个酒友索赔。昨日,记者获悉,平武县法院判决,回家的3人不用担责,而一同住宾馆的酒友则需承担40%责任,赔偿35万余元。

  同事聚会 一人酒后坠楼致残

  2013年8月26日下午4时40分左右,平武县某单位职工叶康邀约同事申武等5人聚会吃饭。饭后,申武请叶康等人到酒吧唱歌,请崔宇、吴林、谢强到酒吧喝酒。

  唱歌喝酒结束后,已是晚上10时左右,申武又请大家吃烧烤,并互敬啤酒。凌晨零时许,5人在烧烤摊分手后,吴林、谢强、申武各自回家。

  次日凌晨1时30分许,崔宇与叶康一同到某酒店5楼房间。约半小时后,辖区派出所接到酒店报警,称有人坠楼。民警到酒店后,发现叶康躺在地上,伤势严重。民警到达5楼房间,发现崔宇在靠卫生间的床上熟睡。

  经多家医院治疗的叶康,经法院委托司法鉴定结论为骨折被评定Ⅴ级残,胸椎骨折被评定为Ⅸ级残,左足踝损伤被评定为Ⅹ级残,右足骨折被评定为Ⅹ级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