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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的那些套路 boss去翔吧

  无论赏钱还是赏物,虽然形式不同,但都是非常实惠的东西,直接关系到官员们的春节消费。到了清代,赏赐的物品种类更为多样。清宫有“冬至赐貂”的惯例,每逢冬至,在南书房、如意馆、昇平署等部门上班的人都能得到数张貂皮。临近年尾,各王公大臣以及部分外廷大臣还能得到皇帝赏赐的“福”字一幅,“岁岁平安”荷包一个,灯盏数对,以及从辽东运来的鹿尾等珍贵物品。福字、荷包虽然有点形式主义,但既然受赐于皇上,自然意义非凡,百官还是会引以为荣,格外珍惜。

  官员自筹过节费

  翰林院起草任命书有“润笔费”,唐宋时期衙门可以放高利贷

  在古代庞大的官僚系统之下,皇帝发放年终奖通常无法面面俱到,即便像汉代那种相当敞亮的发放标准,也难以兼顾到各个级别的官员。为了达到欢度春节的目的,官员们也不闲着,想出了各种办法自筹经费,听着总有点自我发放过节费的味道。

  翰林院是历代公认的“清水衙门”,负责起草文书谕旨,财权、事权都不怎么突出,所以平时捞油水的机会本就不多。好在有个不成文的规定,但凡遇到一些官员升迁上任,需要翰林院起草任命书,这些官员就会向翰林院送些礼物,权当“润笔费”。一年下来,礼物积少成多,积零成整,成了翰林院一项相当可观的收入来源。比如宋代,官员送来的谢礼包括丝绸、马匹、铜钱等,动辄几十匹、几千贯的送,数量着实不少。收到的谢礼怎么分配呢?一般来说,一年中分两次发放,三伏天发一次,年末时发一次。为了分配平衡,翰林官员们在起草文书时会让大家都参与进来,一个人能够干完的活儿,往往要分成数人去做——张三负责起草,李四帮忙润色,王五随后誊录,再有个赵六完成审校。如此一来,年关岁尾分成时就能保证人人有份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