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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当街扇母耳光 令人气愤!

  郭凤仪回忆,2008年,大女儿张丽因病住院,自己暂居大儿子家中。不料,母女二人回家后,发现家中大门的锁竟然被换了。有家不能回,母子俩开始了长达10年的不间断的诉讼历程。

  2008年9月,郭凤仪以财产权属纠纷为由,将小儿子张明诉至海淀法院,为理清法律关系,郭凤仪也将大女儿张丽列为被告,郭凤仪请求法院确认自己对这套三居室的合法居住使用权。

  法院审理认为,张明虽然为诉争房屋的承租人,但是郭凤仪和张丽作为共同居住人,对诉争房屋享受居住权使用权。法院一审判决房屋由郭凤仪、张丽和张明三人共同居住。

  对此判决,母子二人都提起上诉。郭凤仪认为一审判决没有对三人分别对哪一间享有居住权和使用权,进行明确划分和确认,判决结果不明确,且在现实生活中难以执行;张明则认为,套房子的承租一开始就是自己,当初是母亲自己搬出去的,如今自己和妻子的女儿已经6岁,一家三口不能挤在一个屋里,且母亲在西单曾有可居住的两间平房,但她把这套平房拆迁的几十万元补偿费都给了大哥。

  二审法院认为,郭凤仪要求确认自己和大女儿具体居住哪一间,超出了其在原审中的诉求,同年12月,一中院最终驳回二人上诉,维持原判。

  2009年3月,郭凤仪母女向海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庭告知母女俩:一审、二审判决未就三人各自对哪间房屋拥有居住、使用权作出明确区分,导致无法执行。“虽然法院判决我们娘俩对房子有居住权和使用权,但我们还是回不去。” 张丽说。

  之后,母子二人又向北京市高院申请再审。2010年8月,市高院驳回了二人再审申请。第一起官司打了两年多时间,看似有了结果,暗地里,一场新的纠纷又悄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