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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在墓园摔伤 墓园被认定担责90%

  2014年7月,法院一审判墓园给付姜某医疗费等共计36512。53元。宣判后,姜某不服,提起上诉。2014年9月,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姜某申请再审,辽宁高院驳回姜某的再审申请。

  2014年3月至2016年12月,姜某多次到医院治疗。

  2016年6月,姜某再次将墓园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等共计9万余元,及享有另行主张后续治疗费用的权利。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此前民事判决,认定由墓园就姜某的损害后果承担90%的赔偿责任,姜某自行承担10%的责任,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姜某现就后续治疗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再次提起诉讼,墓园也应按照生效判决认定的责任比例对姜某的合理损失予以赔偿。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一审判墓园赔偿姜某医疗费等共计9。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