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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退市新规落地 引导上市公司练好基本功

  深交所新闻发言人表示,《实施办法》将切实提高退市效率。第一,将重大违法退市情形暂停上市期限,由12个月缩短为6个月;第二,重大违法公司被暂停上市后,不再考虑公司整改、补偿等情况,6个月期满后将直接予以终止上市,不得恢复上市;第三,除欺诈发行外的其他重大违法退市公司申请重新上市,时间间隔由1年延长为5年;第四,因欺诈发行退市的公司不得重新上市,一退到底。

  此外,深交所围绕“上市地位”明确了退市标准。第一,坚决对欺诈行为“零容忍”。上市地位需具备合法性基础,公司取得上市地位主要来源于首发上市和重组上市,公司因欺诈而骗取了IPO发行核准或者重组上市核准,则上市地位的取得就不具备合法性基础,直接导致公司上市地位不能持续;第二,严惩“造假”规避退市行为,上市公司利用财务造假保留上市地位的,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占用市场资源、扭曲定价功能,坚决予以处理;第三,延伸监管范围,从公司重大违法行为造成损害的严重程度,结合公司承担法律责任类型、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程度等因素考虑,严肃处理重大违法行为,不保留其上市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