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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日无理由退货不再适用 都有哪些商品?

  有意见应如何反馈?

  四种途径 网站、信函、电邮均可

  ①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②登录国家工商总局网站,通过首页右侧“规章草案意见征集”栏提出意见。

  ③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邮编:100037)

  ④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