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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块地试点添新措 乡村振兴正当时

  多位专家表示,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转税费等长效制度是改革的基石,改革就是要制度先行,配套政策的创新与完善将直接决定试点的成败。日前在四川省泸县召开的“深化农村土地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研讨会上,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守英表示,农村土地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重要资源,是农民生产生活的空间载体和增收致富的核心资产。在新形势下,农村改革的主线仍然是处理好人地关系,需要做足做活农村“三块地”改革,其中制度供给与创新是必不可少的。

  以三项改革中的宅基地制度改革为例,记者在33个试点之一的泸县采访获悉,该县在过去一段时间的改革试点中,推出了大量的制度创新安排,例如将现行宅基地分配制度的以户为单位,转变为以人为单位,这样能更加落实作为集体组织成员的居住权和宅基地基本权利。此外,该县创新探索了宅基地退出制度,通过明确退出类型、有偿退出方式、退出程序、退出补偿标准等,让农户有了更多选择。

  多位专家表示,类似宅基地退出等政策设计,是村庄转型的重要安排,也是我国推进三项土地制度改革想要达到的主要目的。试点地区这些创造性的制度安排,为全国的农地改革提供了借鉴,不仅有利于解决乡村衰败问题,也有利于促进乡村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