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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费率远超美日 高居全球第13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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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点:社保费率高或与财政无法过多补助有关

  中国保险学会常务理事、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原院长郝演苏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社保总费率偏高,与目前我国财政负担偏大,无法过多补助社保有关。

  1、如何加大降低社保缴费?

  限制性因素多可能性不大

  郝演苏认为,目前国际上一些国家的福利性社会保障体系,是基于财政的大量投入。

  对于企业和个人负担最大的养老保险缴费,此前人社部已陆续允许一些地区降低养老险费率,但降幅基本只有1%,且只针对企业缴费部分。其他各险种降低的缴费率,大多也是1%甚至更低。

  郝演苏分析,从学术角度讲,如报告所言,同步降低企业和职工的社保当期缴费水平,且降幅至少要高于现在的降低幅度,无疑是最为理想的。但他认为,相关主管部门考虑到加大财政补助的难度,以及当前基金承受能力限制等因素,作出加大降低社保缴费的可能性并不大。

  2、延迟退休政策可否改变?

  可能性小,望通过企业内退解决

  此前人社部曾公布过专家关于延迟退休的一系列解读,相关专家介绍的情况主要集中在延迟退休的人口因素、年龄因素,以及延退是否会影响就业等方面,而延退时间问题似乎应和更多因素联系起来考虑,比如老龄人口健康、物价涨幅、工资水平还有福利保障状况等因素。

  对此郝演苏分析,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社保总费率却接近众多欧洲福利国家的缴费门槛,一定程度上说,这确有不妥之处,有关部门在考虑延迟退休等政策时,应该更多考虑到国内收入水平相对发达国家偏低,而社保缴费水平偏高的事实。这其中较为关键的物价涨幅和工资水平问题,其实归根结底就是一个购买力问题。在制定延迟退休政策时,这属于无法回避的一个问题。

  郝演苏介绍,从国外来看,一些国家在延迟退休后,在养老保险参保者未达到年龄要求时,确实不会为其发放养老金。不过对于一些已经失去工作能力者,会为其发放一定的补贴。对于仍然工作者,也会采取诸如发放半数薪酬,但减轻劳动强度等灵活举措。对此,有关部门可适当参考国外做法。

  同时郝演苏认为,政府部门改变现行病退等政策的可能性并不大。企业可以考虑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一旦延迟退休政策施行,可以更多人性化地允许患病等职工进行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