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早上9点多,我从香坊上车去秋林,坐的74路公交车,车上没座,我就站在靠近门口的地方。谁料,司机突然急刹车,我没处扶就摔倒了。当时腰很疼,就由公交车车队的人领着去了医院,谁知竟是腰椎骨折。”张大娘告诉记者,因为理赔的问题,儿子正在和车队交涉。张大娘的儿子李先生说:“听说母亲坐公交车摔倒后,我急忙赶去,当日车队于书记陪同去医院做检查。检查结果发现压迫性骨折,但结果不太清楚,第二天又做了CT才确定是腰椎骨折新伤。本来摔倒当天于书记态度很好说可以理赔,但现在却不愿与我们交涉。”
随后,记者联系到74路公交车队韩队长,韩队长说:“这个事正在协商,具体还是问于书记吧。”但于书记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对此,高盛律师事务所张佳言律师表示,公交车属于公共设施,在公交车上受伤,车队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甚至全责。如果双方不能正常和解,伤者与家属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伤者家属正在与车队交涉,李先生表示,已做好起诉公交车队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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