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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回物品要200元 理应获得支持

  多日来,西安市灞桥区的孟先生有点烦:坐出租车时,不慎落下了装有驾照和几张银行卡的包,出租车司机多方寻找到他,但在归还物品时向他索要了200元。孟先生认为,司机主动归还乘客遗失物值得称赞,但要钱的行为实在不可取。(《华商报》10月30日)

  乘客在拿到失物后,开启了“投诉模式”。他不仅要求的哥返还200元误工费,还要求其赔礼道歉。不少支持乘客的人也认为,的哥捡到乘客的东西就应该归还。但是,过高的道德要求忽略了个案的具体性。

  的哥捡到乘客的东西应当归还,这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其职业道德的约束。不过,是出租车司机捡到,还是其他乘客捡到,是主动上交,还是被动上交,过程不同,性质就迥异。就本案来说,的哥在发现其他乘客捡到失物之后,向对方支付了50元钱,并放弃营运多方找寻失主,由此索要一定数量的误工费,也在情理之中。以“职业要求”否定其索取的正当性,并施以道德压力,恰是对道德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