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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母办寿宴被罚款 律师:村规不具备罚款资格

  为87岁老人办生

  被举报违反村规民约

  8月10日中午,达州市宣汉县南坝镇龙湾村村民曹仁成在南坝镇一酒店为87岁的母亲办寿宴,当天中午有13桌客人,收到礼金1万多元。曹仁成介绍,当天的客人一部分是自己的家人,另外大部分为村上邻居,共有100多人,“还差几个人才满13桌。”

  曹仁成称,母亲一直有病在身,此前也没有怎么好好给老人过生日,按照当地说法,老人身体不好,需要办个寿宴冲喜。8月10日,曹仁成母亲何少英的生日宴会在镇上一饭店举行,不过,在对外宣称时,家人称老人是满90岁。

  中午宴席结束后,下午曹仁成就接到龙湾村村主任曹一伦的电话,曹一伦称,曹仁成违反了龙湾村的村规民约,违规办宴席,要求他一起到南坝镇纪委办公室接受教育,写检讨。

  8月11日,曹仁成向龙湾村村委会缴纳了“违规办宴认识费”650元(按每桌50元计算),并写下了一份检讨书。8月12日,曹仁成收到龙湾村村委会“违规办宴席认识费”的票据,这是一张现金缴款单,收款单位为龙湾村村民委员会,摘要一栏中注明“违规办宴席认识费”。

  虽然交了钱,拿着“违规办宴认识费”的收据,曹仁成的妻子程红梅还是不解:自己和丈夫都是一个普通村民,不是党员也不是干部,夫妻俩在家务农,只有一个小孩今年高中毕业,为自己的母亲办一次宴席,怎么就违规了呢?

  不过,曹仁成承认,此前村里开会的时候,口头宣布过村里“村规民约”的内容,当时说过“村民家中的老人满80岁和90岁的时候才能办寿宴”。但他表示,当时也没说如果违反将作何处理。而且,这些村规民约的内容,也只是开会时口头传达,并未见到书面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