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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积分入户细则公布

  10月1日起,《武汉市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29日,武汉市公安局联合武汉市发改委、人社局、房地局等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积分入户细则。

  新城区门槛低于中心城区

  武汉市发改委体改处处长李亚乔介绍,积分整体框架可概括为“4+11+4”。即4个资格条件: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11项加分指标:合法稳定住所、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居住证、年龄、文化程度、技术职称、纳税、创新创业、表彰奖励、参加公益服务;4项减分指标:不良信用记录、行政拘留记录、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和刑事犯罪记录。

  他介绍,积分入户作为新增的入户渠道,是现行入户政策的兜底举措。非本市户籍人员,在不符合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人才引进、投靠、购买商品房、兴办私营企业等现行入户政策的情况下,通过积分指标体系获得相应分值,在总积分达到规定分值后,可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积分入户适用于武汉市各区(含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实行“先申请、后划线”,每年根据实际申请人数规模,结合年度人口调控目标,通过综合测算统筹研究确定入户分值,在11月上旬向社会公布。不同的区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的差别,其入户分值、指标数量也会有所不同。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等新城区的积分入户门槛相应低于7个中心城区,鼓励新入户市民到新城区创业就业。

  武汉积分入户门槛低于其他城市

  李亚乔介绍,武汉积分入户申请门槛低于其他城市。相比目前实行积分入户政策的其他城市将连续缴纳社保年限作为资格条件(北京7年,广州4年,南京2年),武汉市对缴纳社保年限无要求,只要参加了武汉市社会保险即符合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