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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或降至14岁 拘留最长可达20天

行政拘留或降至14岁 拘留最长可达20天

  对于具体条文,宋英辉建议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时,在第一章(总则)第五条第三款后,补充增加“对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整合第二章(处罚的种类和适用)有关未成年人的相关规定,在适当位置单独设置为一条。”宋英辉说,具体条文为:已满12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案件情况,可以交由学校进行告诫,或者公安机关予以训诫,必要时成立帮教小组,制定改正计划,进行跟踪帮教。公安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责令未成年人或其监护人履行以下义务:向被害人致歉和赔偿,遵守行为规范,接受教育矫治,参加校内或社区服务,接受保护观察,改进家庭教育。经训诫仍不改正的,可以依法转入专门学校。不满12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有关机关和部门予以支持、监督。监护人拒不履行以上规定义务的,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本法规定予以治安处罚。

  谢树红建议,征求意见稿第十二条,“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增加一部分内容,“是学生的,由公安、检察等司法机关、学校共同对其进行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