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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被下跪自抽耳光 教师变相体罚引热议

(网络配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请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力,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