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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酒洗手钞票点烟 犯诈骗罪获刑十年六个月

  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阿斯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黄某某43000元,退赔被害人罗某某2000元,退赔被害人梁某某586776元,退赔被害人文某2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