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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支付新规发布 对你有何影响?

  所谓的客户备付金,是支付机构预收其客户的待付货币资金。它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其所有权属于支付机构客户,但不同于客户本人的银行存款,不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也不以客户本人名义存放在银行,而是以支付机构名义存放在银行,并且由支付机构向银行发起资金调拨指令。

  央行支付清算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客户备付金的规模迅速增长,截至2016年第三季度,267家支付机构吸收客户备付金合计超过4600亿元。在2014年一季度,这一数值仅为1014亿元。

  客户备付金数额巨大,却十分分散。支付机构将客户备付金以自身名义在多家银行开立账户分散存放,平均每家支付机构开立客户备付金账户13个,最多的开立客户备付金账户达70个。

  在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所长助理、研究员杨涛看来,近年来我国第三方支付市场的快速发展中,备付金不仅作为保障支付过程的预收待付货币资金,也成为支付账户功能扩展的载体。但也出现一些信息不透明、资金挪用、功能模糊的问题,使备付金已成为监管者、支付机构、公众所共同面临的一把“达摩克里斯之剑”。

  如2014年8月,浙江易士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发生挪用客户备付金事件,涉及资金5420。38万元;2014年9月,广东益民旅游休闲服务有限公司“加油金”业务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造成资金风险敞口达6亿元;2014年12月,上海畅购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发生挪用客户备付金事件,造成资金风险敞口达7。8亿元,涉及持卡人5。14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