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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款不知密码难继承 必须持有公证书

  判决书还指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本案中,于老太死亡后,在未确定原告是否为唯一继承人时,被告银行依据规定,拒绝原告支取于老太的存款,并无明显不当。

  审理此案的法官李林强宣判后表示,建议老年人在确保银行账户安全的前提下,将自己基本的资产状况告诉值得信赖的家人。同时,老年人应当摒弃守旧观念,在生前立好公证遗嘱,这不仅是对自己遗产的交代,更免除了离世后遗产可能带给亲人的诸多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