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迅速开展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排查,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公民个人隐私的保护。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对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网)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排查范围为各地、各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排查内容包括已公开政府信息中包含公民身份证、详细居住地址及联系方式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对外公开的信息。其中重点排查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县、乡级政府发布的专项资金管理和分配、人事招考录用、保障性住房分配退出、农村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扶贫救济等方面信息;各地、各部门行政权力运行结果信息;以及各地、各部门公开的依申请公开办理结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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