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西陆频道 > 正文

郑州教师校内坠亡 坠亡原因竟如此诡异

  庭审:物业称通风井旁有提示

  庭上,物业公司代理人答辩称,物业已尽到帮助家属寻找刘先生的职责。此外,物业公司称,通风井门旁有“未经许可,不应入内”的标志,刘先生作为 完全民事行为公民,未遵守地下车库警示标志,其不应从机动车道进入地下车库,理应知道通风井位置不是公共场所,不应贸然前往或逗留,认为其对坠亡负有责 任。

  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事发地点是地下车库B1层通风井,井口大概有一脚长的边,里边是空的,并没有底。“我才知道地库有这样的地方,而门和其他的门一样,发现父亲时,门是开着的。”刘小姐说。

  对此,被告称,门里边是通风井,起到消防排烟作用,井的高度有一层楼的距离,平时上锁。旁边有警示标志,有感应灯。“通过监控画面,他从那边走过去,应该第一眼能看到警示标志。”被告代理人说。

  争论:通风井门当晚是否上锁

  对于通风井的门是否上锁,双方争论不一。就在老人出现在通风井附近15分钟前,物业巡视员也走了过去,他作为物业公司的证人出席庭审。他说,当 晚巡视到通风井处门是关着的,没有异常。另一名物业证人说,每年会对通风井检修维护,维护后锁好,钥匙由安保部保管。安保部证人说,即使要打开门也得安保 部的人陪同,完事后锁门,也没发现锁有坏的。

  “不开着老人怎么进去的?我父亲怎么会拿到门的钥匙?如果他看见了门是开着的,及时关上了我父亲就不会出现意外。”原告称,发现父亲的时候看到门没有上锁,是开着的。“虽然通风井外有提示标志,但门开着时能否看到?感应灯当时是否开着?”

  庭后法官随当事人勘验现场,该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