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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书骗取拆迁款 骗500万给儿子买婚房

  判决法院变更罪名村支书因贪污判11年半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华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伙同王某采用签订虚假合同的手段,骗取国家拆迁资金并非法占有,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

  一分检指控二被告人犯合同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定性有误,法院予以纠正。鉴于指控的诈骗行为显然利用了李华生的职务便利,符合法律关于贪污罪的犯罪构成,故应认定李华生、王某犯贪污罪。

  李华生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其到案后认罪、悔罪,且部分赃物已追缴在案,依法对其酌予从轻处罚。

  王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且当庭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在亲属的帮助下退缴所分得的全部违法所得,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综上,一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李华生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以贪污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责令两被告人退赔518万余元,发还北京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案扣押的房产一套变价后,共同折抵上述退赔款,不足部分责令二被告人继续退赔。

  揭秘

  被告人如何拿8亩地骗518万拆迁款?

  据记者了解,北邵洼村所在的昌平区南邵镇,是离北京城区最近的乡镇之一。记者查询后得知,目前南邵镇二手房的均价近2万元/平米。李华生通过5步骗得拆迁款。

  第1步

  收回待拆迁土地

  变更承租权

  涉案的8亩土地位于北邵洼村村南,2008年村民张某承租了这8亩地。张某与村委会签订了5年合同。2013年该片因拆迁被征用,李华生以张某一直没有向村委会交钱为由,将8亩地承租权进行了变更。

  第2步

  找人代自己承租

  涉案拆迁地

  李华生因为是村支书,不能租地,他想假他人之手租地。

  李华生说,他想到了外地来京、曾在村里做过酒生意的王某。王某曾经表示想承租村里的土地。

  李华生找到王某说,他是书记,不能租地,建议王某承租涉案的8亩地。此后用王某来顶自己的名字,将来拆迁后他会给王某一些“好处”。

  此后,王某以每亩地2000元的价格承租了该块土地,王某交给村里4万元。实际上,王某交的租金,全部是李华生自己缴纳的。

  据了解,王某承租该块土地的合同签于2013年,但合同下面的落款时间是2007年。李华生说,他想体现王某租地时交的租金比较多,这样将地租给王某,可以将张某的租地合同“挤掉”,也比较有说服力。该份合同经过镇政府审核,并加盖了公章。

  第3步“收买”被拆迁人转租房屋

  根据检方的证据,该片土地真正能够获得拆迁补偿的部分,是土地上的建筑物以及拆迁土地上有生产经营活动,因为拆迁停产停业的,可以获得补偿。

  李华生对此早有筹谋。他早在将土地承租权变更给王某之前,就找到一个村民在该片土地上盖了100多平米的建筑物和房屋等,同时,李华生还通过他人为该块地找了一份其他公司的营业执照,来证明这8亩土地上存在生产经营活动。

  在办理拆迁安置前,盖房村民按照李华生的意思将上述房屋转租给王某。

  第4步自带村章提供虚假租地证明

  根据拆迁流程,在领取拆迁补偿款之前,村委会先是要向铭嘉房地产公司提供村民承租土地的合同证明。

  “书记主任一碰头,不开两委会,也不开村委会,谁交钱多,谁有信誉,就把地租给谁!”李华生说,当年张某租地时,他担任村主任,村章就在他手里管着,后来李华生升任村支书,只要他和村委会打个招呼,租地的村章就能盖上。

  李华生说,铭嘉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找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当天,王某有事无法到达现场,于是李华生到达现场,证明该地属于王某承租。

  第5步骗得补偿款安抚拆迁上访户

  该片建筑物此后按照评估,房屋价值190多万,停产停业补偿款获得280多万。王某此后获得518万余元拆迁款。

  2014年开春,王某将上述钱款悉数打到李华生的账户,李华生给王某10万元作为“辛苦费”。

  随后,李华生拿出100万元给孩子结婚买房使用,他表示,“干了十多年也没有什么钱,家里不富裕”;剩下的借给朋友50万,因涉案地原承租人张某举报他,他还给了张某240万封口费。

  此外,李华生说,他曾经答应镇领导,要将村里4个经常因为拆迁上访的村民“摆平”。拿到拆迁款后,李华生给了4个上访村民每人5万元共计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