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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人起诉超市 为块黄油赔3000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判决被告退还货款并支付赔偿款一千元。此外,因李某擅自将作为证据提交的购物小票部分裁剪,属于篡改证据的行为,法院依法决定对其罚款三千元。

法官表示,有的职业打假人可能存在“假打”的情况,商家需要证明商品不是其销售的,应提升技术手段留存好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