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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脸识别第一案”原告上诉

“判决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删除原告郭兵相关面部信息,并赔偿郭兵合同利益损失及交通费共计1038元……”11月20日,随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宣判,郭兵的朋友们发来“祝贺胜诉”的短信,但他却对这起被媒体称为“中国人脸识别第一案”的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已经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一审判决对人脸识别滥用的警示作用不明显,现在杭州野生动物世界依旧强制消费者‘刷脸’入园。”12月16日,浙江理工大学特聘副教授郭兵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杭州中院已受理其上诉,二审将于12月29日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