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热点 > 正文

“人脸识别第一案”原告上诉

人脸信息较于其他个人信息有何特别之处?为何企业争相落地人脸识别应用?使用人脸识别这种个人生物信息的边界在哪里?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张建文对记者表示,“人脸识别第一案”的意义可能仅仅止步于个案,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诸多难题、困境依然待解。

逛动物园强制“刷脸”有必要吗

2019年10月17日,郭兵收到了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发给他的“指纹识别入园方式升级为人脸识别”的短信。有着法学专业背景的他,对人脸等生物敏感信息尤其关注。此前,他就对酒店“刷脸”入住以及人脸信息安全保障存疑:“如果已经核实了身份证信息,基本就可以判定为本人,‘刷脸’并不是完全有必要的。”

10月26日,郭兵来到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刷脸’入园是否为有关政府部门要求?人脸识别设备由哪一家公司提供?”在和工作人员交涉时,他发现门检员正用手机为游客“刷脸”,而非专业人脸识别设备。

“智慧景区都这样做。”“今天游客多,手机‘刷’快一些。你放心好了,信息很安全的。”工作人员的回答让郭兵对园方的个人信息安全保障产生不安的感觉:“万一因员工安全意识不高或有不法想法,致使我的人脸信息泄漏怎么办?”最终,在协商退卡无果后,他选择了诉讼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