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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头婚”普法:权利和义务不因孩子跟谁姓有变

“没有彩礼和陪嫁门槛”“孩子随母姓”“与原生家庭居住”……迥异于传统的“嫁娶婚”,“两头婚”自报道以来就自带流量,并成为网友的热议话题。同时,针对“两头婚”可能存在的法律问题,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秦鹏博对此进行了详细解读。

问:父母可以只抚养随自己姓的孩子而拒绝抚养另一个孩子吗?

答:民法典在婚姻家庭编中对于子女抚养做了详细规定,抚养的义务不因小孩跟随哪一方姓氏而改变。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问:随姓的小孩可以只赡养单方的“爷爷奶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