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公务员考试打破35岁门槛”一事激起社会广泛讨论。有网友提到,不少地区事业单位招考也有30岁的年龄限制,应一并放宽。
地方人社部门对于此类呼声都有何回应?
近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在对“建议河南事业单位招录岗位年龄适时调整为35周岁以下”网帖答复中,解释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落实用人单位招聘条件设置自主权问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按照国家人社部第6号令“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要求,近年来,我省各省辖市及省直管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由各地自行组织实施。各地在招聘实施过程中,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招聘条件的设置由用人单位根据事业发展,工作需要,岗位匹配条件及要求自主设置,同时还要统筹考虑用人单位人才年龄结构,优化配置人才资源,合理选人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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