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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点评会员因点赞过多被处罚 驳回毕先生其余诉请

4月27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对顶级会员诉“大众点评”刷赞之争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依法作出改判,判决大众点评平台撤销毕先生账号的“三级处罚”记录;恢复其账号贡献值43143点;补发“PASS”卡一张;赔偿毕先生律师费及公证费共计5000元,驳回毕先生其余诉请。

连续10小时

每小时点赞超2000

大众点评作出“三级处罚”

2015年,毕先生用手机号注册为大众点评用户。毕先生自称因为疾病,常年在家休息,日常有充足的时间活跃在大众点评平台。随着时间的推移,毕先生在平台发布了大量文字、图片、视频等,也慢慢得到了众多用户的关注,成为大众点评等级Lv8的顶级会员。

2019年9月25日至10月9日期间,大众点评平台监测到毕先生账户每日点赞量在11000-25000,其中连续多个小时每小时点赞量在1000-2000个。又过了半个多月,平台又监测到毕先生账户点赞量出现相似情况,其中连续10个小时以上每小时点赞量1600-4000个,一个赞用时不到一秒钟。大众点评结合系统监测数据与人工经验判断,认为毕先生现在账户的点赞数据是异常的,非其本人所为。

于是,大众点评根据《大众点评用户服务条款》《美团点评用户诚信公约》对毕先生发出了预处罚的通知:

通过买粉或第三方软件等方式干预或制造虚假的粉丝量、浏览量、点赞量等社交数据,扣除其诚信分9分。

在毕先生申诉失败后,对其作出“三级处罚”决定。

预处罚期间点评不进精选、扣除违规点评贡献值、禁发点评等内容90天;倒扣除现有贡献值50%;撤销VIP;取消会员年会权益;禁止申请平台组织的霸王餐等免费活动90天;论坛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