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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明确再婚家庭可再生育三个子女 夫妻育儿假可以分次使用

关键词:关于假期衔接问题

未休完假的可按新规定假期顺延休假

今年元旦前已经领证结婚,但是尚未休假,能否顺延休假?对此,《指导意见》指出,2022年1月1日之前,按原《条例》已休完婚假、男方护理假的,不再补假。未休完婚假、男方护理假的,可以按新《条例》规定的假期顺延休假。

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通过之后,至2022年1月1日之前生育三孩的,可以参照《条例》执行。

关键词:其他

领取《光荣证》的夫妻仍享受有关奖励扶助待遇

2015年12月31日之前生育一个子女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下简称《光荣证》)。对于2016年1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予发放《光荣证》。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待遇问题,《指导意见》明确,领取《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有关奖励扶助待遇。领证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当退回《光荣证》,并终止享受相关待遇。此前已经享受的待遇不予退回。

关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执行问题,《指导意见》指出,2015年12月31日之前生育子女、且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本省户籍农村居民,继续按照本省有关规定,享受领取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待遇。2016年1月1日之后生育子女的本省户籍农村居民,不再适用本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