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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年未交物业费 表示对此并不知情

  “不是我不接房,是这么高的违约金根本接不了。”2005年陆婧(化名)在武侯区机场路的上锦雅筑小区买了三套房子,据她介绍由于自己常年旅居美国,买房前曾和开发商的销售人员口头约定,等房子卖出再接房,到时再补交物管费,并且没有违约金。陆婧说在开发商同意后,她才买下房子,但当时她这一诉求并没有写在合同上。而该小区的物业负责人则表示对此并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