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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管理办法废止 网上约车作出新规定

出租管理办法废止

  今天上午,住建部官方网站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 公安部关于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定》,目前该决定已经住房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至此,执行了18年的《城市出租车管理办法》今日被废。

  原出租车管理办法被废

  记者上午从住建部获悉,《住房城乡建设部 公安部关于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定》日前已经下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该管理办法经建设部、公安部批准,于一九九八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在部门规章层面,对城市出租汽车进行规定的是经原建设部、公安部批准、1998年2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其中第三条规定,“本 办法所称的出租汽车,是指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按照乘客和用户意愿提供客运服务,并且按照行驶里程和时间收费的客车。” 2008年“大部制”改革,原属建设部管理的城市出租汽车、公交车行业,划归交通运输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