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裁剪小票罚三千
昨天,法院经审理后当庭宣判。判决书指出,李某从百盛太阳宫店购买商品,百盛太阳宫店出具购物小票,双方成立真实有效的买卖合同关系。涉案购物 小票除上方有裁剪痕迹外,就购物产品的名称、数量、单价、时间等相关信息均与视频显示的原始购物小票一致,故足以确认李某购买事实存在。
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李某购买的总统黄油在购买日已超过保质期,有权要求退款。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判决被告退还货款并支付赔偿款一千元。此外,因李某擅自将作为证据提交的购物小票部分裁剪,属于篡改证据的行为,法院依法决定对其罚款三千元。
法官表示,有的职业打假人可能存在“假打”的情况,商家需要证明商品不是其销售的,应提升技术手段留存好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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