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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人起诉超市 反被罚款3000元

打假人起诉超市

  因销售了一块31。3元的过期黄油,今天上午,百盛商场太阳宫店被朝阳法院一审判决退还货款并赔偿消费者1000元。这是依据去年10月新修订的 《食品安全法》做出的判决。但上午案件宣判后却出现戏剧性的反转。原本因为一块过期黄油赚到1000块的原告,却因为裁剪了作为证据提交的购物小票,被法 官当庭以篡改证据处以3000元罚款,可谓得不偿失。

  李先生向法院起诉称,2015年10月10日,他在百盛商场太阳宫店的超市购买了一块总统牌咸味黄油,价值31。3元,生产日期是2014年9 月2日,保质期至2015年9月2日。购买后李先生发现黄油已经过期。事后,他向法院起诉要求依照《食品安全法》148条规定退还货款并赔偿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