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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人起诉超市 反被罚款3000元

  录像显示,结账时,收银员在小票上方加盖了“购物时已确认商品未过保质期”的红章,李先生付款后当即指出黄油过期了,并称自己是“打假的”。起诉时,李先生将小票上方的红章裁掉后作为证据提交了法院。

  上午,百盛公司方面质疑,该黄油不是从其超市购买的,系原告夹带进店,并提交了厂家理货员和定期检查的小时工手写的证明,均证实在原告购买前涉 案批次黄油就已经销售完了。被告称,正是在去年10月1日新规出台后,他们开始让收银员在小票上盖章,以提醒消费者检查商品的生产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