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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老师降薪 少了20%

  财政局:个人需缴纳应发工资8%的养老保险

  “主要是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改革的影响,这个是全国统一的政策,东莞只是现在才落地。”东莞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昨日该局的热线非常热闹,咨询工资减少的问题的电话络绎不绝,很有不少人打12345咨询。

  该负责人表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改革在东莞主要涉及4万多人,包括3万多公务员以及1万多财政供养的教师,改革的方案跟之前国家的方案基本一致。

  早在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

  在缴费水平上,机关事业单位的缴费率和企业职工一样,同为28%。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 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本人缴费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 不纳入缴费基数,低于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费,即“300%封顶、60%托底”。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 个人缴费形成。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