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说,在单位学习过机组驻外管理规定,知道禁止“捎买带”生活必需品之外的物品入境。货运航空公司提供的机组驻外管理规定证实,公司对机组人员出入境携带物品有相关规定,禁止员工有“捎买带”行为。与李某一起执飞法兰克福任务的飞行人员表示,执飞任务的出入境海关申报单是由李某负责填写的。海关规定对于出入境旅客携带的自用物品价值超过5000元的需要在申报单上如实填写。公司对填写申报单有培训,老飞行员也会教新来的飞行员,该张申报单上的申报物品一栏只划了一道斜杠,表示机组人员没有要申报的东西。
犯走私普通物品罪被判刑
四中院认为,李某违反国家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未经申报携带超量消费品入境,偷逃应缴税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普通物品罪。李某作为航空公司的飞行人员,接受过相关培训,明知海关对携带物品出入境的相关规定,但其仍然以藏匿的方式携带超量消费品入境,并且委托他人帮助其携带违规物品,偷逃应缴税额,法院对其犯走私普通物品罪应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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