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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司机救火遭投诉 无人援手令人心寒

  说法:为救火耽误乘客时间情有可原

  “司机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无因管理行为,就是他虽然没有责任或义务去灭火,但为了挽回他人可能受损的利益去做了这样的事情,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见义勇为。”广州公益律师廖建勋在评论这一事件时说,司机为避免火灾造成更大的损失,虽然在客观上耽误了乘客的时间,但这种代价是公民应该理解和可以承受的,乘客可以更宽容些。

  廖律师表示,公交公司如果接到了相关的投诉,在了解实情后不但不能对当事司机进行处罚,反而要表扬其行为,以弘扬社会正气。

  不过,廖律师也同时提醒,大家在见义勇为时应考虑所要保护的价值是否大于要放弃的价值,同时应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如果为了救火耽误乘客的一些时间,是情有可原的,但如果为了救火置一切于不顾,比如将公交车随意乱停在马路上,甚至导致车上的乘客受伤,那么就不值得提倡。”廖律师说。

  热议:网友赞多弹少

  提醒司机做好事要注意安全

  昨日下午,“公交车司机停车救火反遭抱怨”的新闻,很快引来各方热议,不少网友纷纷为司机潘师傅的行为点赞,但也有网友提醒,司机在做好事前应做好相关的安全防范措施,避免乘客的利益受损。

  赞:应给司机嘉奖

  “为司机点100个赞!都已经是明火了,可以有机会扑灭,为什么不帮忙救一下?过往这么多车,难保不会引发其他事故哦!想不明白投诉人是怎么想的!”“广东用户*9718”如此评论。而一名深圳用户则表示应该给司机嘉奖,因为“一方有难,百方支援”。

  在一项相关调查中,有超过九成的读者表示支持司机救援的行为。网友“YUMA”还对乘客投诉一事提出了看法:“这些指责司机的人或许忘记了自己是社会的一分子。假如他们回到家发现自家电力受到这次火情的影响而中断,是不是又会换一种说法?”

  弹:应该及时报警

  不过,在大多数网友们表示支持的同时,也有网友发出了不同的声音。有惠州网友认为,科韵路作为一条快速路,司机在上面停车也存在一定的危险,“万一被追尾造成乘客伤亡,谁来负责呢?”

  网友辉哥则认为,司机即使做好事,也要兼顾乘客的利益。“比如能不能先让乘客转乘其他公交车,自己再慢慢救火呢?”辉哥说,公交车司机本身不是专业消防人员,如果能及时报警让专业人士处理,效果可能会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