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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集中宣判走私 29名被告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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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8日集中公开宣判10起走私冻品食品案,28名被告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分别被判处一年至十二年不等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项载艺组织人员帮助他人将冻牛肉、冻鸡爪等各类冻品从越南走私入境到防城港下辖的东兴市,交由被告人林卫等人对保并运输至南宁等地。

  从2013年12月21日至2014年6月28日期间,被告人项载艺、许明晓、许明超、黄少武、班校熊参与走私各类冻品入境843481件,共计8434。81吨;从2014年3月22日至6月28日,被告人林卫共走私各类冻品入境22882件,共计228。82吨;从2013年12月21日至2014年1月1日,被告人张绍艺共雇请车辆运输各类走私冻品105462件,共计1054。62吨;被告人李世君共雇请铁壳船拉运各类走私冻品入境5826件,共计58。26吨。

  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项载艺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被告人林卫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被告人许明晓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许明超、黄少武、班校熊有期徒刑三年,各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张绍艺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被告人李世君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在同批宣判的案件中,尚有20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十二年不等刑期。